寧波聯(lián)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子公司對其合營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予以利率調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自2025年8月起,寧波聯(lián)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溫州銀聯(lián)投資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銀聯(lián)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和晟公司”)對其合營公司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和欣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的利息的年利率從8.5%調整至4%,財務資助的其他條件維持不變。
●本次交易已經(jīng)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提供財務資助情況概述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2024年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關于控股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對其合營公司之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進行展期的議案》,同意溫州和晟公司將已提供的財務資助本金余額21,230萬元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利率維持不變。詳見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屆董事會2024年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2024-027)、《關于子公司對其合營公司提供財務資助進行展期的公告》(2024-029)。截至2025年8月22日,溫州和晟公司向溫州和欣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本金余額合計6,000萬元。溫州和欣公司的另一方股東按其出資比例以同等條件提供了同等金額的財務資助。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關于控股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對其合營公司之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予以利率調整的議案》。同意自2025年8月起,將控股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對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的利息的年利率從8.5%調整至4%,財務資助的其他條件維持不變。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2025-030)。
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屬于關聯(lián)交易和重大資產(chǎn)重組事項。本次提供財務資助利率調整不影響公司正常業(yè)務開展及資金使用,不屬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規(guī)定的不得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
二、財務資助對象的基本情況
財務資助對象名稱: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327MA7FEXMY8R;成立時間:2022年;注冊地點:蒼南縣;法定代表人:汪騫;注冊資本:2億元;主營業(yè)務:房地產(chǎn)開發(fā)經(jīng)營;主要股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溫州銀聯(lián)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溫州和晟公司持股50%;信創(chuàng)房產(chǎn)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0%。
溫州和欣公司最近一年的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情況(經(jīng)審計):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度 | |||
資產(chǎn)總額 | 負債總額 | 凈資產(chǎn) | 營業(yè)收入 | 凈利潤 |
121,249.92 | 93,256.93 | 27,992.99 | 74,495.12 | 11,373.10 |
溫州和欣公司最近一期的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情況(未經(jīng)審計):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2025年7月31日 | 2025年1-7月 | |||
資產(chǎn)總額 | 負債總額 | 凈資產(chǎn) | 營業(yè)收入 | 凈利潤 |
78,664.45 | 48,015.65 | 30,648.80 | 20,526.35 | 2,655.82 |
截至2025年7月31日,溫州和欣公司的資產(chǎn)負債率為61.04%。
溫州和欣公司的另一股東信創(chuàng)房產(chǎn)集團有限公司與本公司無關聯(lián)關系。截至2025年8月22日,溫州和晟公司向溫州和欣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本金余額合計6,000萬元。溫州和欣公司的另一方股東按其出資比例以同等條件提供了同等金額的財務資助。
三、財務資助利率調整主要內容
自2025年8月起,溫州和晟公司對溫州和欣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的利息的年利率從8.5%調整至4%,財務資助的其他條件維持不變。溫州和欣公司雙方股東的投入款項為按出資同比例、同等條件投入。
以上內容以具體簽訂的借款合同為準。
四、本次財務資助對公司的風險及風控措施
溫州和晟公司持有合營公司溫州和欣公司50%的股權,并已向溫州和欣公司委派董事、監(jiān)事和經(jīng)營管理人員,能夠對合營公司溫州和欣公司的經(jīng)營過程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控。溫州和晟公司在提供財務資助的同時,將認真參與溫州和欣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積極跟蹤項目建設的進展,努力控制資金風險,確保溫州和晟公司資金安全。本次雙方股東對溫州和欣公司按出資比例提供的財務資助的本金余額以同等條件予以利率調整,有利于降低溫州和欣公司財務資金成本,保障溫州和欣公司開發(fā)項目的順利續(xù)銷,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對其合營公司溫州和欣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予以利率調整,有利于降低溫州和欣公司財務資金成本,保障溫州和欣公司開發(fā)項目的順利續(xù)銷,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時,溫州和欣公司的另一股東按其出資比例,以同等金額、同等條件提供財務資助,借款條件公允。董事會同意子公司溫州和晟公司將提供的財務資助的利息的年利率從8.5%調整至4%。
六、累計提供財務資助金額及逾期金額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總余額為6,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jīng)審計凈資產(chǎn)的1.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財務資助總余額為6,000萬元,系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50%)向其合營公司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余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jīng)審計凈資產(chǎn)的1.78%;無逾期未收回財務資助的情況。
特此公告。
寧波聯(lián)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5年8月25日